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规定,为了规范招生工作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:学校名称: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,学院代码:14048;志愿填报代码:E18;
第三条:学院地址: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;
第四条:学院概况: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是2006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,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。
学院2009年8月被自治区教育厅、内蒙古民办教育管理委员会评为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“示范学校”。
学院的办学理念是“以服务为宗旨、以就业为导向、以质量求生存、以特色谋发展”。学院不求专业最全,但求专业最精;不求学生最多,但求最受社会欢迎。以培养“适应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,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专门人才”为目标,实行“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”的人才培养模式。
学院以普通高职学历教育为主,兼有成人高等教育等学历教育。设有外语系、电子信息系、经济管理系、机电工程系、艺术与传媒系、继续教育部、内蒙古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等教学机构,并设有职业技能鉴定中心、普通话测试站、英语(论坛)应用能力考试点等机构,开设26个专业。
第二章 办学性质
第五条:办学层次:高职(专科),学制为三年;
第六条:办学类型: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;
第七条:招生类型:招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,参加全国统一普通高考(微博),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录取,由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;
第八条:毕业证书发放: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,成绩合格者,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。